“夜深了宝贝你怕不怕黑?天冷了宝贝你在哪里睡……”随着痛彻心扉的歌声,昨天上午,由石日成、王叶叶、刘利勤等失踪儿童家长组成的全国“寻子团”来到晋城,这是自今年9月份以来,该“寻子团”到达的第32座城市。 “我们是9月13日从太原出发的,已经走了河北、河南等地的30多座城市。这辈子,把脚底磨穿我也要找到我丢失的儿子!”在市体育场大门口的空地上,35岁的刘利勤边摆放着寻亲展板,边对记者说。刘利勤是山西吕梁临县人,2010年4月份在太原打工期间,2岁的儿子刘静军被一个身穿蓝色牛仔裤、白色运动鞋的瘦高个男子偷走(监控所拍),至今下落不明。此后,刘利勤与有着相同遭遇的冯建林、石日成、王叶叶等失踪儿童家长一道,踏上了漫漫寻子路。 此次来晋城寻亲,刘利勤等人是开着一辆面包“寻子车”来的,在车身上,张贴满了失踪儿童的照片和信息。据介绍,这是一辆由家长们凑钱购买的“二代寻子车”。第一代寻子车是一辆改装的农用车,现在已经跑得报废了。“第一代寻子车为十多位家长找回了被拐儿女,也给我们这些寻子的家长带来了希望。”刘利勤说。 在这辆“二代寻子车”上有三位家长:刘利勤、石日成、王叶叶。他们在外面花销非常大,为节省开支,近两个月以来,三个人几乎都是风餐露宿,天不冷就睡在车上,饿了便就着咸菜吃口馒头,有时一天只吃一顿饭,晚上实在冷得不行了就找个二三十块钱的小旅馆对付一下……就这样一路寻亲到了晋城。一路上,他们每到一座城市就把“寻子车”停靠在街头,就地开展宣传防拐、打拐知识,提醒人们保护好自己的孩子,随手转发寻亲信息,并留意相关线索。他们不仅寻找自己的孩子,还收集汇总了全国6000多个失踪儿童的信息,一并宣传,声势很大。同时,他们还建立了一个网站,上面有这6000多个失踪儿童的信息。 晋城失踪儿童家长郭晓霞、曾小玲、聂军为等人也加入了寻亲队伍,发放宣传资料,向路人讲解防拐打拐知识。“全国助人为乐好人”、“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”获得者崔旭艳来到寻亲现场志愿宣传,并为寻亲家长们购买了饮用水、面包等物资,同时捐款500元;一位做好事不留名、自称“晋城女儿”的市民捐款800元,并参加义务宣传,事后还邀请家长们吃了一顿热乎饭;许多过往市民随手用微信、微博等媒体工具转发了寻亲消息,现场给予寻亲团大力声援,让他们感受到了晋城人民的温暖。 “晋城人实在太好了!一点都不冷漠。我们会在心底记住这个城市的!”寻亲父亲石日成说。石日成透露,接下来,寻子团成员将用两年时间走遍全国,寻找自己的孩子。 据了解,刑法修正案(九)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,公安机关对于新发生的拐卖案件,将在解救被拐妇女儿童的同时,一律对买主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同时,对于在收买同时实施强奸、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等犯罪的,数罪并罚。拐卖、收买妇女儿童,情节特别严重的,最高可判死刑。(本报记者 吴希莲) 相关链接: 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条规定:拐卖妇女、儿童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 (一)拐卖妇女、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; (二)拐卖妇女、儿童三人以上的; (三)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; (四)诱骗、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; (五)以出卖为目的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、儿童的; (六)以出卖为目的,偷盗婴幼儿的; (七)造成被拐卖的妇女、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、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 (八)将妇女、儿童卖往境外的。 拐卖妇女、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,有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妇女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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