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忘了保护“59号宝贝”隐私权 |
点击次数:135 来源:奥一原创 作者:梁江涛 编辑:梁江涛 日期:2009-12-09 返回
“我只回江西老家去看看,还要回到湘潭的这个家来生活、读书。”12月4日下午,来自江西省上栗县桐木镇的易松青、韩保秀夫妇,在湘潭县公安局民警的带领下,赶往龙口乡泥湾村,见到了失散5年的长子易付根,易付根向亲生父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。(12月5日湘潭晚报) 公安部网站公布了60名未查清身份源头的被拐儿童信息,这些孩子多年来骨肉分离,亲人离散,牵扯着人们的心。为帮助这些孩子早日找到亲人,中央电视台启动《宝贝寻家》媒体行动,各级媒体纷纷跟进,呼吁广大观众积极提供线索,帮助这些孩子早日找到自己的亲人。如今陆续有父母通过“宝贝寻亲计划”找到失散的孩子,此举彰显媒体的高度社会责任感,感人肺腑,值得激赏。 这两天,“59号宝贝”成了电视新闻里的明星,一是因为电视台等社会力量一起帮他找到了父母;二是他不愿回老家。5年来,虽然养父母和奶奶的家境并不很好,但他们把“59号宝贝”视为己出,疼爱有加。而养育之恩更是在“59号宝贝”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,他视养父母为“亲生父母”,无法接受已分别5年、远在他乡的亲生父母。于是各路媒体相继赶到亲人见面现场,抢在第一时间捕捉感人时刻,“59号宝贝”的声音和图像频频在电视里现身,是去是留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。在寻亲阶段,电视台公布寻亲宝贝照片是满足比对查找的需要。而在寻亲成功之后的新闻报道中,一方面应依法妥善保护好未成年人的隐私,除了对未成年人现场音像资料作出模糊化的技术处理外,还应对所涉及到的个人隐私话题予以保密,而非“抢先曝料”。“59号宝贝”音像在多家电视台播出,而且连带他两难抉择的态度一起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,这给他今后的身心健康会不会带来伤害?媒体和公众在给“59号宝贝”更多选择权利和时间的同时,也应充分尊重他的私权,拜托别再将镜头对准他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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